2024年,绵竹市卫生健康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绵竹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德阳市法治卫生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切实强化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职,深入开展卫健系统学法、普法、执法监督工作,有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不断提高卫生健康法治治理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组会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卫生健康工作全局中统筹谋划,列为行业系统年度工作重点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推进卫生健康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局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法治意识,强化责任落实,自觉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实。
(二)加强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局党组中心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2024年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局党组会会前学法16次,局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学法44人。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在职在编人员在线学法考法,并通过新入职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日常业务培训加强全员学法用法。
(三)加强普法宣传。对照《绵竹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各医疗卫生单位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整体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安排、同督查,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利用固定法制宣传栏、LED电子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刑法、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等;通过横幅、发放宣传单、设置展板等方式,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世界标准日等活动期间开展集中宣传,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行政执法人员加强监督检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对监督管理的医疗机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法教育,2024年度共开展法治知识讲座5场,印发宣传资料约5000余份。
(四)严格依法行政。一是加强依法依规决策,局党组会议按照议事决策要求,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强化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饮用水监测等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65条,公示公告3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7条,工作动态信息28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标准化公开目录21条。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四川路炜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按要求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确保各项行政决策合理、合法。五是积极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德阳市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方案(2024-2025年)》《2024年德阳市卫生健康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等关于医院法治建设相关要求,首先将三级公立医院纳入建设范围,进一步构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完善法治工作机构、健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强化依法执业管理和提升全员法治意识。同时加强我市各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保持跟进指导,及时督促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五)依法接受行政及司法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4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情况,无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无出庭应诉情况,按要求落实检察建议2条。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据绵竹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要求,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并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程序、违法主体认定、违法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处罚裁量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法制审查。2024年度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条,行政处罚信息18条。二是全面开展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监察人员名录库清理维护,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共梳理本底395条,执法人员10人均已纳入执法人员库。三是通过日常监督、双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增强医疗卫生单位法治意识,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2024年共收到双随机任务198家,完成率和完结率均达100%;日常监督共出动监督员3977人次,监督1936户次,合格率98.92%,监督频次1.5,监督覆盖率100%。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件,罚没款共计57300元。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加强行风治理,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助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政务服务“卫您办”行动,推进行政审批工作“以时定效”,通过学习先进地区做法,优化办理环节、再造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持续推动全市医疗“三监管”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开展问题核查和责任追究,共核查“三监管”平台下发疑似问题线索799条,对1家医疗机构、4名医务人员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动态调整我局行政权力与责任清单,2024年度增加行政处罚24项,取消行政处罚7项,合并行政处罚53项为16项,修订行政处罚26项,增加其他行政权力1项,取消其他行政权力1项。现我局共有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62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奖励15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八)推进平安建设。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强化救治管控措施,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6.93%,规律服药率84.72%,面访率97.26%,在全德阳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综合排名中名列前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要节日安全大检查、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等活动,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九)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医患关系专业调解组织,成立绵竹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提供医疗纠纷调解服务,以一个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中立立场,能够获得患方的信任,提高患方的接受度。全年共调解医患纠纷10件,已成功调解8件,2件正在调解中。高度重视涉及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方面工作,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回应工作。针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乡村医生等特殊群体的信访稳控、矛盾纠纷等问题,领导班子密切关注、对上访群众耐心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依法保障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全年共受理信访件521件,群众满意度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局主要负责同志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带领班子成员,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推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项资金使用,严格按规定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投诉、听证和复议案件。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在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还需进一步提高,学以致用还有一定差距。
(二)行政执法点多面广,监督检查工作任务不断增加,执法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量大,监督人力资源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需进一步充实人员并加强培训。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强化党政同责和第一责任人意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引领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二)持续深化法治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进卫健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三)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法定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落实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规定,推进合法性审查精细化。
(四)持续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巩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