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单位《关于调整绵竹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竹建〔2025〕60号)收悉,该项目经市政府批准以竹发改建〔2022〕101号批复项目建议书,竹发改审〔2022〕129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竹发改审〔2023〕120号调整项目业主,以竹发改审投〔2025〕7号出具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经市政府同意(政府公文处理笺B64),现就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调整内容
投资估算由“总投资估算29995.00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23416.10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05.72万元;预备费2592.18万元;建设期利息1481.00万元。”调整为“298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160.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80.76万元,预备费2115.33万元,建设期利息1253.00万元。”
二、其他说明
(一)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来源等其他内容不变。
(二)请接此通知后,尽快完善其他相关手续。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