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富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绵竹市富新镇人民政府新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富府发〔2025〕29号)收悉。绵竹市富新镇人民政府新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经市政府批准以竹发改建〔2024〕33号批复项目建议书。该项目初步设计由四川华艺天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由四川岷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其中初步设计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审查并出具意见(竹建函〔2025〕9号)。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公文处理笺B2025-108),现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绵竹市富新镇人民政府新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408-510683-04-01-164297)。
二、项目业主:绵竹市富新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绵竹市富新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栋便民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270.72㎡,建筑长37.4m,宽7.0m,建筑高度3.90m。
五、建设工期:8个月。
六、投资概算:73.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19万元,预备费用0.73万元。
七、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
八、有关说明
(一)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市政府批准意见实施该项目,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二)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望接批复后,严格依据批复核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总投资,开展后续工作,注意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工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