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九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德阿生态经济产业园-九绵生态旅游产业园4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JM-B-06、JM-B-12、JM-B-16、JM-A-27地块)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的请示》(竹九绵发〔2025〕2号)收悉。德阿生态经济产业园—九绵生态旅游产业园4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经市政府批准以竹发改建〔2020〕6号批复项目建议书,竹发改审〔2020〕13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以竹发改审函〔2022〕17号延长可研批复。项目JM-B-06、JM-B-12、JM-B-16、JM-A-27地块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书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初步设计经绵竹市住建局进行审查(竹建函〔2024〕19号、竹建函〔2022〕80号),投资概算由四川新元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后出具评审报告。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公文
处理笺B33),现将项目投资概算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阿生态经济产业园—九绵生态旅游产业园4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510683-47-01-424638)。
二、项目业主:绵竹市九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绵竹市汉旺镇武都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德阿生态经济产业园—九绵生态旅游产业园4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JM-A-27号地块新建1-2#厂房,总建筑面积18054.78m2,JM-B-06号地块新建1-3#厂房,总建筑面积11214.51m2;JM-B-12号地块新建1-2#厂房,总建筑面积6778.14m2;JM-B-16号地块新建1#厂房,建筑面积14822.47m2。
五、建设工期:36个月。
六、投资概算:总投资13756.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577.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10.63万元,预备费599.42万元,建设期利息1168.78万元。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财政资金。
八、有关说明
(一)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市政府批准意见实施该项目,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二)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望接批复后,严格依据批复核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总投资,开展后续工作,注意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工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