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你单位《关于绵竹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竹建市政〔2024〕3号)已收悉。绵竹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经市政府批准以竹发改建〔2023〕31号批复项目建议书,并以竹发改审〔2023〕80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初步设计由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竹建函〔2024〕7号)。投资概算由四川金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后出具评审报告。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公文处理笺B16),现将工程投资概算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绵竹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306-510683-04-01-153816)。
二、项目业主:绵竹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三、建设地点:四川省绵竹市。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城区25处主要内涝点进行整治,对城区12个老旧小区片区源头减排工程,对城区江桥支渠等14.2km水系治理,购置联合管网疏通车1辆、排涝车1辆、防汛高空抢险作业车3辆以及其他移动排涝装备。
五、建设工期:6个月。
六、投资概算:11542.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316.27万元,其他费用1470.78万元,预备费754.97万元。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有关说明
(一)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市政府批准意见实施该项目,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二)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望接批复后,严格依据批复核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总投资,开展后续工作,注意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工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