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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绵竹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索  引  号:510683-2024-001941 文  号:竹发改审〔2024〕8号 发布时间:2024-02-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发改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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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你单位《关于绵竹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竹建市政20243号)已收悉。绵竹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经市政府批准以竹发改建〔202331号批复项目建议书,并以竹发改审〔202380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初步设计由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竹建函〔20247号)。投资概算由四川金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后出具评审报告。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公文处理笺B16,现将工程投资概算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绵竹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306-510683-04-01-153816)。

二、项目业主:绵竹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三、建设地点:四川省绵竹市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城区25处主要内涝点进行整治,对城区12个老旧小区片区源头减排工程,对城区江桥支渠等14.2km水系治理,购置联合管网疏通车1辆、排涝车1辆、防汛高空抢险作业车3辆以及其他移动排涝装备。

五、建设工期:6个月。

六、投资概算:11542.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316.27万元,其他费用1470.78万元,预备费754.97万元。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有关说明

(一)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市政府批准意见实施该项目,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二)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望接批复后,严格依据批复核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总投资,开展后续工作,注意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工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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