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绵竹市汉旺镇部分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位于绵竹市汉旺镇祥柳村1、2、3、4、6、8、9、10组,高柏村1、2组,群新村6、7组,白溪河村6组,牛鼻村6组,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共计5385亩(最终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工业用地建设项目。
三、拟征收单位
绵竹市人民政府。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绵竹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所在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三)土地征收启动部门: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838-6912237。
绵竹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