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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孝德镇年画村、文河社区)

索  引  号:510683-2022-000669 文  号: 发布时间:2022-02-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绵竹市政府 关  键  词:绵竹市 人民政府 征收 孝德镇 社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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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077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六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1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0666)、《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八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0765)、《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10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13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13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1469号)批准,同意征收孝德镇原射箭台村1组(现年画村18组)、原白衣村1组、3组、4组、5组、6组(现文河社区13456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10927日、20101122日、20101122日、2011222日、2011412日、2011521

批准文号:川府土〔2010666号、川府土〔2010765号、川府土〔2010772号、川府土〔201158号、川府土〔2011367号、川府土〔2011469

批准用途:乡镇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年画村18组,征收土地面积29.9532公顷,其中农用地25.9921公顷,建设用地3.9266公顷,未利用地0.0345公顷。

文河社区1组,征收土地面积28.5148公顷,其中农用地25.0119公顷,建设用地3.3118公顷,未利用地0.1911公顷。

文河社区3组,征收土地面积2.1057公顷,其中农用地1.8863公顷,建设用地0.2194公顷。

文河社区4组,征收土地面积7.5929公顷,其中农用地7.0908公顷,建设用地0.5021公顷。

文河社区5组,征收土地面积30.4452公顷,其中农用地26.3430公顷,建设用地4.0765公顷,未利用地0.0257公顷。

文河社区6组,征收土地面积10.6018公顷,其中农用地7.6558公顷,建设用地2.9105公顷,未利用地0.0355公顷。

征地具体位置、范围和界限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地补偿标准

组别

地类

土地补偿费标准

(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元/公顷)

青苗补偿费标准

(元/公顷)

年画村18

耕地

364500

328050

36450

其他土地

182250

164025

文河社区1

耕地

364500

437400

36450

其他土地

182250

218700

文河社区3

耕地

364500

546750

36450

其他土地

182250

273375

文河社区4

耕地

364500

656100

36450

其他土地

182250

328050

文河社区5

耕地

364500

437400

36450

其他土地

182250

218700

文河社区6

耕地

364500

437400

36450

其他土地

182250

218700



















    实际征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四、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对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采取社会保障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已于2017年按相关政策办理了社会保障安置。

对涉及农房拆迁的,实施统规统建安置或货币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竹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竹府发〔20198号)据实补偿。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修、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登记补偿。

六、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在镇调查结果为准。

七、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在德阳市人民政府区县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查询网址:https://www.mz.gov.cn/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077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六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1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066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八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076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10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13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13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1469号),查询网址:http://202.61.89.138/zd

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人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077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六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1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066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八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076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10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13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0年第13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1469号)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绵竹市人民政府

20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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