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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人员隔离新政策相关问题答疑(2022年6月28日)
索  引  号: 510683-2022-01142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6-3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高新区
关  键  词:隔离 相关问题 2022 28
浏览次数:173
相关附件:

          入境人员隔离新政策相关问题答疑

                                         2022628日)

 

628日,根据国家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要求,现以问答形式解读从我市口岸入境人员闭环管理措施,请严格落实最新防控政策,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一、最新入境人员隔离管控政策是什么?

答复:自62814时起,对所有从我省口岸入境人员实施“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解除集中隔离前,第一入境地省级联防联控机制应及时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推送至目的地省级联防联控机制,做好信息共享。

二、62814时以前的入境人员闭环管控政策如何执行?

答复:按新政策执行,入境满7天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解除集中隔离。超过的天数折抵居家健康监测天数。

三、解除集中隔离后是否需要闭环转运?

答复:入境10天内解除集中隔离人员需闭环转运。

四、新政策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需双采双检和环境检测吗?

答复:最后一次核酸检测不需要双采双检。解除隔离时对“人、物、环境”同时采样进行核酸检测,如结果均为阴性可解除集中隔离;如物品或环境核酸检测阳性,在排除隔离人员感染的可能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

五、入境人员中的密接集中隔离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答复:按入境人员“7+3”新政策执行。

六、转码相关问题如何处理?

答复:已报请省卫健委及时与省大数据中心沟通,完成转码相关工作,政策调整期应急转码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机场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