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倡导广大村民爱路护路,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规定,党员干部应起带头作用。
二、“爱路护路光荣,占路毁路可耻”,保护公路是广大村民的义务;村民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三、公路属村集体所有,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
四、村民申请建房时,严格执行公路红线管控规定;
五 、公路上严禁堆放杂物,晾晒谷物不得影响交通。
六、车辆行驶注意安全,不得随意停放,行人应避让车辆,不得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七、村委会依法管理道路,定期进行砍青、清扫,保证道路畅通、整洁。
八、禁止公路旁开山采石、取土,因开山采石、取土造成塌方影响安全的,将受到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