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镇镇域范围内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完善公路路政管理制度:
一、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严格禁止超载超限车辆通行。
(二)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及时修复受损公路,维护公路及其标志、标线的完好。
(四)开展日常巡查,管理公路建控区,依法制止和查处侵占、损坏公路路产的行为。
(五)定期对农村公路设施、路面状况、桥梁、涵洞、标志标线进行检查。
二、镇路政监管员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管理和保护全镇范围内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
(三)实施全镇范围内公路路政巡查,制止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行为。
(四)对全镇范围内影响安全畅通的公路自然损坏和出现的险情,应及时设置标志,并督促养护单位修复和排除。
(五)控制全镇范围内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六)负责全镇范围内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管理。
(七)维护全镇范围内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八)向上级路政管理部门上报违反公路管理法规的行为并协助上级路政人员开展调查、询问取证等工作。
三、村农村公路护路员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开展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及时提供公路信息。
(三)负责保护农村公路路产,保障安全畅通,实施农村公路巡查。
(四)及时查处和制止各类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五)配合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