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指示精神,确保我市民爆物品绝对安全。根据市公安局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6月20日,市局治安大队联合市应急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到辖区相关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民爆物品管理工作规范》对企业民爆物品仓库储存、出入库台账登记、民爆物品领取、使用,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现场查阅了相关工作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要求库管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在汛期期间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遇到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确保民爆物品绝对安全。
最后,检查组指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强烈树立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强化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和安全教育,从根源上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发现隐患苗头及时跟进,对不适宜从事涉爆工作的,及时进行调整,坚决做到早发现、早预防,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相关责任人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了辖区安全,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