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
关于印发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工作规范、管理制度和运行流程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
经镇党委同意,现将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工作规范、管理制度和运行流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志愿服务总队工作职责
2.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运行流程
3.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职责
4.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队工作职责
5.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者管理制度
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附件1
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志愿服务总队
工 作 职 责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实施乡村振兴略,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作用,调动各方力量,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办按照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安排部署,加强对各村(社区)和本级文明实践工作的指导;负责志愿服务项目规划、编制、审核、实施;收集掌握本辖区志愿服务的供需信息,合理调配阵地资源和志愿服务力量;做好工作规划、队伍建设、人员培训、活动组织等工作。
三、统筹组织全镇开展实施文明实践活动,围绕镇党委政府府的中心工作,利用每月重要时间节点设立文明实践集中活动日,集中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集中示范活动,不断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
四、强化文明实践队伍管理,建设志愿者信息管理平台,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表扬嘉许、权益保障工作,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
五、建设志愿者信息管理平台,构建镇村(社区)两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数据库”,引导各级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在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志,实行自主自愿、动态管理、等级评定,通过“群众点单+中心派单+队伍接单+群众评单+党委政府奖单”的方式,积极做好精准服务、定向服务。
六、统筹协调党内外各级组织和各方力量,形成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会组织等全覆盖的志愿服务体系,以“365天志愿服务就在您身边”为目标,面向全镇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形成总队统筹指导,大队、中队、分队具体组织实施的常态化服务模式,加强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明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考核评估,及时总结和提炼工作经验,做好活动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和考核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工作,把文明实践工作落实在基层,保质保量保进度完成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安排的各项实践任务,总结、宣传、推广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先进典型经验,提升志愿服务水平,为全镇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提出政策、对策和建议。
附件2
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运行流程
一、广泛收集意见
1、线上:通过画境绵竹APP文明实践平台点单
2、线下:汉旺、拱星、兴隆、天池4个意见收集点每周一、三、五收集群众意见
二、确定实施方案
1、意见汇总和筛选:对前期收集的群众意见进行汇总,通过集体讨论确定实施方式
2、确实实施主体:(1)志愿服务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2)院坝协商实施→村协商议事会;(3)村级组织实施→村委会。
3、确定实施方案
三、发布活动信息
1、线上:通过中国志愿者服务网、画境绵竹APP发布志愿服务活动信息
2、线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公示栏发布,各实践站(点)同时发布
四、招募志愿者
1、线上:通过中国志愿者服务网、画境绵竹APP两个平台报名
2、线下: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报名
五、志愿者筛选和培训
1、按照活动需要筛选志愿者
2、统一组织活动性质、步骤、要求、预期效果等培训
六、开展志愿活动
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志愿服务
七、活动总结反馈
1、志愿活动结束后,在画境绵竹APP上发布活动简报,必要时以信息形式上报镇党委、政府
2、服务成效反馈相关人员和村(社区)
附件3
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职责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以村(社区)为单元,推动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改革创新,实现更富活力、更有成效、更可持续的发展面貌。
一、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任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所长,负责牵头文明实践所全面工作和指导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
二、对接上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落实相关工作任务;按照“七有”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文明实践所,细化工作方案。
三、组建志愿服务队伍,聚力打造集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旅游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服务平台。
四、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站、乡村少年宫、农民夜校、农家书屋、文化大院等资源,因地制宜开展汉旺特色文化活动、乡村广场舞、体育比赛、全民阅读、文艺培训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满足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振农村群众的精气神。
五、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制作宣传栏、绘制农村文化墙、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等形式,号召群众积极主动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打造工业强市、文旅名城、美丽家园。
附件4
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队
工 作 职 责
一、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队,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大队长,分管宣传文化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担任副大队长,负责指导汉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建设。
二、广泛招募乡土文化人才、科技能人、种养殖能手、退休人员、先进人物、文艺爱好者、返乡创业人员等,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
三、根据群众需求,围绕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等制定服务“菜单”,落实群众“点单”,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更有情怀,更有温度,更有针对性、实效性。
四、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村群众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
五、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文艺爱好者开展各类科技、科普及文体志愿服务活动,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六、做好志愿者的招募、登记、培训、管理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5
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志愿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促进和规范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大队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志愿服务的形式,发挥志愿者的爱心、才能与社会责任感,为绵竹市全市创造一种“守望相助”的氛围。
三、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汉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队)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
四、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遵纪守法,活动安全责任意识强。
3.符合志愿者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五、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实名注册的基本原则。
六、招募与注册
1.下载绵竹市新时代实践APP,网上填写相关资料完成申请。
2.前往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村(社区)实践站现场报名参加。
3.各志愿服务队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
七、志愿者培训
志愿者在完成登记后,必须接受培训,各志愿服务队每年度应当组织本服务队志愿者开展至少一次以上志愿服务相关培训。
八、培训内容
1.志愿服务组织性质、任务、组织架构。
2.进行慈善理念,志愿服务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活动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3.重点介绍志愿服务队目前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帮助新志愿者找到适合自己的活动内容。
4.介绍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5.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各志愿服务队应当先聘请相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培训资格的志愿者对参加活动的志愿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再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章 志愿者活动条件、内容及基本要求
九、开展志愿者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开展场所主要在本辖区或服务范围内,若有必要可扩大活动场所,应适合志愿者开展活动并能保证志愿服务活动的安全。
2.志愿者服务对象须具有接受志愿者的客观需求,并能提供必要支持。
3.活动开始前,志愿服务队要对活动所在区域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活动无安全隐患,活动中所有志愿者能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十、志愿者活动内容
1.在志愿服务总队统筹指导下参与志愿服务队伍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包括理论政策宣讲、文化文艺服务、助学支教、医疗健康、科学普及、平安法治、生态环保、扶贫帮困等活动。
2.助力汉旺乡村振兴,建设幸福美好乡村而组织的相关活动。
4.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安排而开展的其他相关活动。
十一、基本要求
1.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合法、诚信、节俭和非营利性的原则。
2.不得以志愿者名义开展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3.不得开展任何其他超出志愿者服务范围的活动。
第五章 志愿者工作流程
十二、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各志愿服务队要根据收集到的群众需求,进行分类整理,根据自身实际确立志愿活动信息对外发布,志愿者依据个人情况自愿报名参加。
十三、志愿活动中,参与者依据各志愿服务队做出的活动分工,明确自身职责,协调配合活动顺利开展。
十四、每次志愿者活动开始前,各志愿服务队要做好登记,结束后根据活动时间和实际活动效果给参加活动的志愿者计入志愿服务活动积分。
十五、各队应组织志愿者对活动进行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收集整理好活动过程资料,针对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反思和改进,及时上报活动信息。
第六章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十六、志愿者享有的权利
1.自愿加入或者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2.参加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的服务活动。
3.要求获得志愿服务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4.请求志愿服务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
5.对志愿服务组织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6.有困难时优先得到志愿服务。
7.对所参加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有知情权。
8.有获得工作指导和参加志愿服务培训机会的权利。
9.有选择与个人技能和兴趣相符的服务项目的权利。
10.有获得志愿服务活动积分,按规定用积分兑换相应礼品的权利。
十七、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志愿者管理条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活动安全操作规程。
2.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
3.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
4.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5.不得以志愿者或志愿服务队伍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志愿服务原则的活动。
6.志愿者应当在各志愿服务队组织安排下开展志愿服务,完成服务工作。未经志愿服务队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志愿服务队的名义开展活动。
7.自觉进行志愿服务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主动学习并掌握确保活动安全进行所需的相关技能。
第七章志愿者退出机制
十八、志愿者退出自由,可分两种情况:自愿退出和劝退。
1.自愿退出
(1)因工作或居住地的改变或特殊事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服务能力等原因需要退出志愿服务组织的,应向志愿者所在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队)提交申请。
(2)因病可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3)因其他个人原因自愿退出的。
2.劝退。志愿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各志愿服务队可对其进行劝退,并上报中心办公室审核备案。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所属志愿服务组织工作安排的。
(2)不遵守纪律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服务活动成效,造成不良影响的。
(3)用志愿服务名义从事营利性或非法活动的。
(4)违反志愿服务其他管理有关规定的。
第八章奖惩制度
十九、奖励制度
1.实行活动积分奖励,对参与志愿服务达到一定时间要求的志愿者各志愿服务可给予相关活动积分,志愿者活动积分达到一定数量可按规定兑换相应礼品。
2.定期开展评选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活动。
3.为有需求的志愿者开具材料证明,以作为对志愿者个人表现的认可。
二十、惩罚制度
1.凡活动中损害志愿者的形象及志愿服务队形象者,予以警告并进行批评教育。
2.凡是谎报、虚报志愿服务相关情况者,一经查处,将按照情节严重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评优和积分兑换礼品的资格。
3.出现严重违法违规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本管理制度由汉旺镇实践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