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落实好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绵竹市抓好重点领域经济运行工作推动2024年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政策措施》(竹府办[2024]12号),鼓励经纪人带动农产品销售,支持经纪人开发整合市场资源,打通本地蔬菜对外销售渠道,带动蔬菜产品销售,对蔬菜销售经纪人达到销售规模条件的予以奖励。现将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对象
全市范围内带动蔬菜产品销售的单位或个人(蔬菜销售经纪人)。
二、奖励条件和额度
市内蔬菜经纪人2024年一季度内(1月1日—3月31日)销售蔬菜产品折合面积达到2000亩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三、申报资料
1、2024年一季度农产品经纪人奖励申请表(附件1)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3、一季度内蔬菜销售折合面积花名册(住址、姓名、种植蔬菜品种、种植面积、签名),必须是本经纪人销售的蔬菜折合面积。销售面积折算方法:以本地不同品类蔬菜的实际亩产量进行。
4、一季度内春季蔬菜种植、收获收购、销售相关照片
5、所在村、组对经纪人一季度带动销售蔬菜面积情况证明。
6、一季度内蔬菜销售与购货方相关往来资料(账目、短信、微信、出库单据、货运单据、对方收货、货款支付、货款收入等能证明销售情况的资料)。
四、申报程序
按照种植、收获、收购、销售、申报、镇村审核、市级复核的程序组织实施。
1、农产品经纪人(单位或个人)在2024年一季度内完成蔬菜销售后向所在镇街道提出奖励申请,填报申请表(附件1),报镇街道审核。
2、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审核,核实蔬菜销售折合面积数量,符合奖励条件的,出具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申请表由镇街道相关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与申报相关资料、审核意见报市农业农村局经作站。
3、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复核(含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审查合格的,在《今日绵竹》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由绵竹市农业农村局向市政府申请按政策兑现奖励资金。
五、申报时间
各镇街道须在2024年一季度蔬菜销售结束后,将审核合格的相关资料报市农业农村局经作站,申报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逾期未报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