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57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文件要求,结合农时生产和绵竹实际,制定了《绵竹市2023年重点作物(小麦)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十九届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项目实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根据项目实施意见要求,绵竹市完成小麦促弱转壮面积4.04万亩,上级补助资金202万元。
二、小麦绿色高质高效补助环节及标准
1、示范推广技术:小麦免耕带旋机播技术,该生产技术解决了小麦生产长期面临的“播不下、出不齐、长不好”重大技术难题,利于小麦生长,能达到小麦促弱转壮目的。
2、补助对象:2023年小春生产上,推广使用小麦免耕带旋机播技术的农户或种植大户,补贴面积不低于4.04万亩,补贴标准每亩不超过50元,具体补助标准,依据验收认定面积由农业、财政部门共同核定,补助总资金202万元。
三、补助对象申报、核实、公示、标准测算、资金发放
(一)申报
1、条件:2023年小春在绵竹市区域内使用小麦免耕带旋机播小麦的种植业主。
2、申报备案: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种植户,于11月20日前自行向耕地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申报。并提供租种耕地合同书原件或以土地入股的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以及相关复印件等资料。镇政府、街道办对种植户自行申报的补贴面积进行登记备案。提交以下资料交到农业农村局农技站黄华处(电话18200480567,QQ:605884292)。
(1)《2023年小麦免耕带旋机播补贴申报表》(附表1)。
此表由种植业主根据土地流转情况填报,一个村一张申报表,不能出现一张表中2个或2个以上的村委会公章,村委会负责人需要在申报表上签注审核意见,报镇政府、街道办审核。
镇街道农业中心负责人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核实申报资料,并登记备案。
(2)申报人补贴面积种植区域统计表(附表2)。
(3)申报人机播作业清单表。(附表3)
(4)申报人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二)面积核实及汇总
1、初核:镇街负责对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初审,并对申报对象所申报的补贴面积真实性负责; 11月30日前镇街将加盖政府鲜章的纸质《2023年小麦免耕带旋机播补贴镇街道汇总表》(附件4)及电子文档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技站。
2、抽查核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补贴面积进行抽查核实,审核确认补贴面积。同一申报人在不同镇街道的补贴面积由各镇街分别上报,由市农业农村局汇总。
(三)补贴面积公示
经农业农村局核实汇总后,对补贴面积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应当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测算补贴标准
在确保项目绩效任务完成的情况下,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核实面积核算具体补助标准。
(五)资金发放
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植户手中,确保2023年小麦扶弱转壮任务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镇街负责宣传及申报的审核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人实际补贴面积进行抽查核实,资金发放,确保2023年小麦免耕带旋机播补贴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真正惠及种植农户。
(二)加大宣传。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QQ、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补贴申报的宣传力度,实现家喻户晓,充分发挥种植户相关制度的政策引导作用,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三)强化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和各镇政府、街道办都要分别建立申报户档案,对申报的种植户要逐户登记,立档管理,为核查种植户面积提供依据。
(四)加强监督。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和各镇政府、街道办都设立补贴监督举报电话。市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838-6017182。市农业农村局和各镇政府、街道办接到举报后,要及时处理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和处理意见答复举报人。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加强对申报人员统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套取相关补贴资金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骗取相关补贴资金的种植户,除追回补贴款,三年内取消种粮相关补贴外,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绵竹市2023年小麦免耕带旋机播补贴申报表
2.绵竹市2023年小麦免耕带旋机播补贴面积种植区域统计表
3.绵竹市2023年小麦免耕带旋机播作业清单
4.绵竹市2023年小麦免耕带旋机播补贴面积镇街汇总表
5.绵竹市2023年小麦免耕带旋机播补贴面积核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