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生育医疗费用享受标准是什么?
答:1.产前检查费用结算标准:三级甲等医院1100元/人,三级乙等医院1000元/人,二级甲等医院900元/人,二级乙等医院800元/人,一级及以下医院700元/人。
2.住院分娩费用结算标准: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以上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德阳市外分娩,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住院起付线在我市同等级医院起付线基础上上浮50%,报销比例在同等级医院报销比例基础上下降20%。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结算标准:放置宫内节育器157元/例,取出宫内节育器160元/例,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植入术132元/例,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取出术148元/例,输卵管结扎术317元/例,输精管结扎术79元/例,人工流产术269元/例,药物流产129元/例,早孕医疗性流产(无痛人工流产)900元/人,中孕医疗性流产(米非司酮联合利凡诺引产)2000元/人。
问:生育津贴是怎样计算的?
答:生育津贴=计发基数×计发天数
计发基数:职工生育(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2÷365。
计发天数: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津贴,其中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津贴。
问:怎么申报生育待遇?
答:在德阳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待遇可直接与医院联网结算,若未联网结算或异地分娩,可持参保人社会保障卡、病情证明(出院证明)、发票原件、生育服务证等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分娩医疗费手工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可持参保人社会保障卡、病情证明(出院证明)、发票原件等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产前检查和生育津贴待遇可于分娩后持参保人社会保障卡、病情证明(出院证明)、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等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注意事项:
1.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
2.按现行规定,享受生育待遇需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3.参保人员或所在单位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限:一般是分娩或手术完成后180个工作日内,疫情等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
绵竹市生育保险经办咨询电话:0838-6903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