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经信(经科)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一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22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认定企业
由有效期内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括2019年度)自愿提出申请,且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方面指标(附件7)。
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提供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的。
二、有效期满复核企业
我市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结合新认定企业申报要求和条件,自愿提出复核申请。
三、申报及复核要求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一)线上填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上传(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
(二)线下报送
1. 新申报企业、复核企业按要求编制申请书,按程序报送至所在区(市、县)经信部门。
2. 各区(市、县)经信部门按程序组织审核后,于2022年6月2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内含附件2、附件4,一式一份)、新申报企业申请书(附件1,六份,其中2份附佐证材料)、复核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附佐证材料)报送至德阳市经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属地范围内企业按要求申报、复核,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申报工作有效进行。按照标准审查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通过复核的“小巨人”企业,需说明原因。
其他未明确事项,以国、省《申报通知》要求为准。
四、联系方式
德阳市经信局企业科
联 系 人:施艳 彭礼真
联系电话:2515561
电子邮箱:dyjxwqyc@163.com
附件:1. 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 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3. 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4. 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 佐证材料(供参考)
6. 申报复核指标要求
7. 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0日
转自德阳市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