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德府发〔2011〕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重金属污染的严峻形势
重金属污染会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产生重大危害,具有长期性、累积性、隐蔽性、潜伏性和不可逆性等特点。近年来,在长期的金属冶炼、化工生产等过程中累计形成的重金属污染问题逐步显现,对生态环境和群众健康构成威胁。在《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中,我市新市镇和拱星镇列入重点控制单元,重金属污染形势严峻。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到2015年,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5%,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基本遏制重金属污染事故。
(二)工作重点
1.重点污染物。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兼顾镍、铜、锌、钴、铊等毒性重金属污染物。
2.重点区域。列入《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的2个重点控制单元(拱星镇、新市镇)。
3.重点企业。列入《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的11家涉重金属重点防控企业。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实行重点控制区域(单元)和重点控制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对我市重点区域内的涉重金属省控重点企业,要以2007年污普调查为基数认真审核涉重金属元素排放控制总量,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加大污染源整治力度。对我市列入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涉重金属重点防控企业,落实污染整治措施,制定出治污工程建设组织方案,通过扎实治理,削减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全面推进企业发展方式转变。
(三)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对我市纳入省级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要根据具体情况逐步督促实施清洁生产。在2011年内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省环保厅审批后,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确定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拒不改正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四)开展专项行动。每年开展2次以上整治涉重金属超标超总量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对违法涉重金属污染企业发现一个,解决一个,警示一片。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的企业一律停产关闭;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有环境劣迹的公司上市或再融资,两年内各级环保部门一律不得出具同意其通过上市核查的文件。
(五)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从严审批。重点防控区域(单元)产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必须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把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所需建设的废水、废气、废渣和应急体系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相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前提。审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时,要科学合理确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确保周边群众健康,将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作为建设项目重要内容。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投资项目,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防止将落后产能和重污染企业向我市转移。
(六)妥善处置重金属污染环境事件。要切实加强对重金属污染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好信息公开、群众安抚和宣传教育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全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乡、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互相协调,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重金属防控工作。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工作重点,抓住重点防控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确保涉重金属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重金属产生和排放强度明显下降,重金属环境监控能力明显提高,重点防控区域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危害群众健康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得到基本控制。
附件:1.绵竹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重金属综合整治规划项目表
3.重金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规划项目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
绵竹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任 钊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 滔 副市长
成 员:彭哲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务中心主任
樊晓鹏 市环保局局长
刘 玉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林霞树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 锐 市财政局局长
刘谋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叶秀金 市农业局局长
杜显斌 市卫生局局长
蔡德桦 市安监局局长
石 磊 拱星镇副书记
胡 敏 新市镇镇长
周忠诚 孝德镇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樊晓鹏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任办公室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