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您现在的位置: 绵竹市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新闻 >> 政府文件 >> 本级文件 >> 正文
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
竹府发〔2009〕152号
政务新闻录入:ly    责任编辑:ly  更新时间:2009-11-6 16:24:31 文章来源:绵竹市人民政府 点击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试点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09〕20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德府发〔200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市现代畜牧业的发展,以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产业增值为目标,着力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努力提高畜牧业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切实保障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进程,将我市建设成为畜牧业发展强市。2012年畜牧产值力争达到17亿元,占农业总产值55%;畜产品加工产值力争达到6亿元。力争新增生猪出栏33万头,生猪等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力争达到50%;农民人均现金增收力争达到2000元。努力将我市打造为一流的优质生猪生产基地、出口基地。确保动物重大疫病得到有效防控,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防治,畜产品卫生安全得到保障。
    二、切实转变生产方式,提高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
    (一)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养殖
    要引导转变生猪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生猪规模化养殖。认真实施“百、千、万”工程,发展年出栏1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户、1000头以上的专业养猪户、10000头以上的养猪企业。要用生猪项目资金和优惠的政策措施,吸引企业或业主加大投入,发展万头猪场。要利用市场机遇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调动农民参与现代生猪养殖的积极性,发展生猪健康养殖小区或生态养殖家园。2012年,全市年出栏100头至10000头的规模养猪户力争达到1000户,其中出栏万头以上的优质生猪场6个。
    要依托温氏集团、新希望集团等公司,大力发展规模养鸡;发挥鹿堂生态养鸡合作社的示范作用,大力发展林地、果园等林下生态养鸡;发挥土门好再来板鸭加工厂的示范带动作用发展规模养鸭;发挥新市继庄蛋 鸡养殖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发展蛋鸡规模养殖。重点鼓励发展年出栏12000只以上的肉鸡、肉鸭规模养殖户和存栏1000只以上的蛋鸡规模养殖户,到2012年,年出栏12000只以上的肉鸡规模户力争达到300户,年出栏12000只以上的肉鸭规模户力争达到100户,存栏1000只以上的蛋鸡规模养殖户力争达到130户。
    要大力发展肉牛、肉羊、肉兔等草食牲畜的规模养殖,重点鼓励发展年出栏肉牛20头以上的肉牛规模养殖户、年出栏60头以上的肉羊规模养殖户、年出栏肉兔1000只以上的肉兔规模养殖户。
    要全面推行标准化养殖、健康养殖,严格执行场地环境、引种育种、疫病防控等生产技术规程,严格遵守饲料、兽药使用规定,规范养殖记录,实现全程受控养殖。当前结合灾后重建,积极配套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引导就地恢复重建民舍及院落的农户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圈舍。
    (二)加快畜牧业产业化步伐
    要立足畜牧产业基地,着力构建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体系,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提高畜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要引导、帮助规模养殖场户建立畜牧经济专合组织,带领养殖户共同发展生产,帮助养殖户搞好原材料组织、技术培训和产品销售,降低生产成本,应对市场竞争;要加大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力度,重点引进和新建生猪、乳制品、牛羊禽兔等精深加工企业;要充分发挥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畜牧经济专合组织的作用,促进畜产品“工业化”生产,推进我市畜牧业产业化进程;要结合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大力发展备案猪场,保障出口加工需求,着力培育一批以生猪为主的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和重点加工龙头企业,加大畜产品出口力度。到2012年,全市生猪加工能力力争达到10万头,家禽加工能力力争达到180万只,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达到1家以上。
    (三)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
    要大力实施“种养结合、适度规模、循环发展”的畜牧经济发展战略,积极推行“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的生产模式。根据水环境容量和土地对粪污的承载能力,结合种植业对有机肥的需求量,合理布局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通过沼液和有机肥还田,降低种植业生产成本,促进绿色种植业发展。
    要在江苏绵竹高效农业示范园发酵床养猪项目的示范带动下,建立发酵床养猪示范场或示范小区,进一步扩大示范面,逐步在全市规模养殖户中推广发酵床养猪技术,推进生猪养殖的“零排放”。
    要制定秸秆饲料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实施秸秆资源开发利用战略,开发秸秆养畜技术,启动秸秆养畜示范项目,提高秸秆利用率。把发展草食牲畜作为我市调整优化畜牧产业结构的重点,加快推进以草换肉、以秸秆换肉、奶工程。
    要推进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种植结构,积极发展优质牧草、青贮饲料专用玉米,在奶牛养殖集中区域发展TMR全混合日粮饲料。
    要开发粪污处理技术,引进粪污处理企业,将规模养殖户的畜禽粪便进行处理,加工成优质的商品有机肥料,变被动粪污处理成本性投入为主动利用粪污生产性投入。
    到2012年,力争全市规模养殖场(小区)实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和资源化综合利用。
    三、加强畜牧配套体系建设
    (一)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推进畜禽良种工程建设,建立扩繁场、商品场相互配套的良种繁育体系。要加强人工授精站的建设,将市家畜品种改良站建成我市的中心人工授精站,并在拱星、广济、新市、孝德、富新等镇乡建立全市的重点人工授精站;要采取政府引导、政策导向、项目支持的措施,鼓励养殖企业和个人建立符合规范的人工授精站点,做到良种扩繁场到镇乡进村社;要引导生猪生产基地及其带动的养殖场(小区)实行自繁自养,全面实现良种化;要全面推广优良禽种,挖掘牛、羊、兔的品种改良和生产潜力。要大力实施畜牧科技入户、新型农民培训等工程,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良种良法的推广。到2012年,全市建成30个规模在150头以上的外二杂种猪重点扩繁场,使全市80%的母猪更换为外二杂母猪;以DLY为主的生猪良种面达76%,肉牛良种及杂交改良面、肉羊良种及杂交改良面、禽、兔良种面分别达到42%、88%、85%、87%。
    (二)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体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科学编制免疫计划,完善免疫制度,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依法实行强制免疫,建立完善免疫档案,全面推进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公共财政机制,将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持体系和镇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费用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增加投入,解决村防疫员工作补助,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机制,保障动物疫病的监测、防疫、控制、扑杀经费。到2012年,基本完成市、镇(乡)、村三级标准化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现动物疫病可追溯,逐步建成网络健全、队伍稳定、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三)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制度。加大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执法监管;对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实行备案制度,强化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加快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畜产品的认证认定,逐步增加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品认证数量,提高无公害畜产品的比重;进一步加强检疫监管,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对主要畜禽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要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并完善畜禽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
    (四)加强现代畜牧业物流体系建设
    鼓励饲料、兽药生产企业为养殖基地和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产品直供服务,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养殖成本。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在商品畜禽优势主产区和集散地配套发展屠宰加工企业,实现商品畜禽集中屠宰、就近加工,建设区域性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减少活畜禽大范围流通。鼓励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建设包括屠宰、储藏、运输、经销全过程的冷链物流体系,扩大冷鲜肉直销。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社、农民经纪人和各类营销组织参与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加强以生猪为主的畜禽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四、创新发展机制,增强现代畜牧业发展动力
    (一)完善发展畜牧业保险机制。
认真落实对畜牧业已有的保险政策,确保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足额到位;进一步优化畜牧业政策性保险的品种结构,逐步增加政策性保险费补贴品种,提高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积极稳妥推行参保畜禽保单抵押贷款。
    (二)大力推行利益联结新机制。广泛推行种畜禽场、饲料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农户和金融、担保、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六方合作+保险”产业化经营新机制;积极推行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合作社向农户提供仔畜禽、饲料、防疫、养殖技术,并按协议以增重计费方式付酬,农户进行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寄养”模式;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向农户提供配套服务,按保证农户收益的协议价回购,农户按标准修建(改造)圈舍进行规模养殖的“订单养殖”模式;探索建立种畜禽、饲料、养殖、加工、储藏、营销等环节合理的市场风险分摊机制。
    (三)探索现代畜牧业发展担保机制,为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提供有力的投融资平台。
    五、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畜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
    (一)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制订我市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规划,将规划项目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向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项目倾斜。市级有关部门在落实国家扶持生猪产业政策,安排农业产业化、流通储备、节能减排等相关项目资金时,优先考虑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需要。支持生猪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交易市场、物流设施建设和养殖基地污染治理。按照《四川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冻猪肉储备机制。支持牛、羊、兔等草食牲畜和特色优势畜禽养殖,扶持饲料青贮加工、畜禽粪污处理等新兴产业。支持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龙头企业带动5000户以上农户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的,由市级农发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对其技术研发、基地建设、质量监测等给予重点支持。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整合政府性农业资金,加大对现代畜牧业建设的投入。每年新增的农业投入,要积极支持现代畜牧业建设。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加快适度规模养殖户标准化圈舍改造。进一步健全农业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逐步将生猪(奶牛)贷款担保风险纳入财政补助范围。按照《四川省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项目省级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银行贷款按照基准利率给予适当贴息补助的政策,并对符合条件的养殖专业合作社予以支持。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现代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开展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根据专业合作社与大型龙头企业签订的订单协议,扩大授信额度。开展生猪、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扩大有效担保范围。用好用活小额农贷政策,提高小额农贷授信额度,支持农户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
    (四)加大综合配套支持力度。对符合种养结合、生态循环要求的养殖基地建设,要优先配套安排“金土地”工程、沼气建设、环保治理、农村公路畅通工程等新农村建设项目。认真落实良种引进、畜产品加工、饲料加工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将规模养殖用地纳入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优先安排和解决现代畜牧业发展生产建设用地,鼓励支持利用荒山、荒地、滩涂等发展畜禽养殖。规模养殖场用水用电严格执行农业生产水电价格。收取的排污费,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牧配套、种养结合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治理,扶持以畜禽粪污为原料的新兴加工产业,促进畜牧业循环经济发展。把规模养殖相关设备纳入农机补贴范围。
    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现代畜牧业发展
    发展现代畜牧业事关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事关富民强市、社会和谐稳定,各镇乡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坚定不移地把发展现代畜牧业作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突破口,切实加强领导。各镇乡人民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作为主要工作来抓。要通过制定实施发展规划、完善配套政策、引导机制创新、优化公共服务、营造发展环境等措施,切实解决制约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资金、用地、融资、风险等突出问题。相关部门要协调合作,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 上一个政务新闻:

  • 下一个政务新闻:
  •  
    主办: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06-2008  承办: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绵竹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市政府值班电话:0838-6226005 市长热线:18909026111
    (本网站在建设中,得到了市级有关部门、镇乡,特别是新闻单位和广大文学、摄影爱好者的大力支持,特致感谢!)
    蜀ICP备07002316号 技术支持:0838-6219616 编辑部邮箱mz@m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