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您现在的位置: 绵竹市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新闻 >> 政府文件 >> 本级文件 >> 政务新闻正文
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射水河上游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竹府办〔2009〕236号
政务新闻录入:ly    责任编辑:ly  更新时间:2009-11-6 16:14:01 文章来源:竹府办 点击数:

有关镇乡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人民渠干渠因灾后重建维修,在施工期间(2009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人民渠干渠将停水,由此将导致德阳市区缺水约2万吨/日。德阳市政府决定将射水河地表水作为城市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市区城市应急饮用水源环境监管的通知》(德办函〔2009〕23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有关镇乡、市政府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在应急取水期间对射水河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严格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向水域排放污水;
    (二)新建、改建、扩建对水源有污染危害的建设项目;
    (三)放养畜禽和从事网箱养殖;
    (四)集中堆放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五)建立墓地和掩埋动物尸体;
    (六)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而无防渗、防溢、防漏车辆通过河流。
    二、部门职责
    市环保局负责对射水河水环境实施统一监管。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对水源有污染危害的建设项目,对现有项目要加强监督管理,严禁排放污水,严禁渗漏、溢流,严禁堆放工业原料和废渣,定期对射水河水质进行监测。
    市建设局负责加大管理力度,禁止向射水河内及沿岸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和废渣。
    市水利局负责加大监管力度,禁止违法取水,负责射水河水利设施的修建和维护,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市卫生局负责对射水河水质卫生监督管理和卫生检测。
    市交通局负责严禁无防渗、防溢、防漏设施的车辆装载有毒有害物质通过射水河。
    公安、安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射水河沿岸的危化品、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的监管。
    遵道镇、土门镇、板桥镇、孝德镇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禁农户在射水河内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修建墓地和掩埋动物尸体。
    各有关镇乡、部门在对射水河监督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或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等紧急情况,应迅速采取措施,通知取水单位停止取水,并立即报告市政府,确保德阳市区饮用水源安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 上一个政务新闻:

  • 下一个政务新闻:
  •  
    主办: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06-2008  承办: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绵竹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灾后重建电话:0838-6226005 市长热线:0838-8960111
    (本网站在建设中,得到了市级有关部门、镇乡,特别是新闻单位和广大文学、摄影爱好者的大力支持,特致感谢!)
    蜀ICP备07002316号 技术支持:0838-6219616 编辑部邮箱:mz@m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