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绵竹市道路管养体制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绵竹道路管养体制实施意见
一、责任路段划分 (一)市交通局负责德阿公路、成青公路、二环路、沿山公路的养护和管理。 (二)市“三办”负责二环路以内道路的养护和管理。 (三)各镇乡负责本辖区内镇乡、村道路的养护和管理(含县道镇养镇管部分,明细附后)。 二、建立市、镇(乡)、村三级道路管理养护机构 市级建立绵竹市交通局公路管理所;镇(乡)建立公路养护管理领导小组,分管交通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并设专兼职工作人员;村级按照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 原则建立管养机构。三级道路管理养护机构要落实人员,落实经费,建立制度;使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化、常规化。 三、管护目标任务 按照分工负责责任路段安全管理工作;每天对公路进行日常清扫保洁、排障,确保公路无抛洒物、堆积物和垃圾;每年对宜林道路进行植树绿化、修枝、除草;每月对灌木修枝1次,每年对乔木修枝1次,每年对行道树及各种地面标志粉刷1次。对各种道路标志、标牌进行维护;使各种标志、标牌完整清晰;使公路随时保持畅、洁、绿、美、安。综合值达到92%、绿化率达到95%。 镇乡是镇、村道路维修工作的责任主体,交通局是县、省、国道的维修工作的责任主体。 四、公路路政管理 (一)公路控制红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公路沿线各镇乡负责。各镇乡要统一规划,分期、分批对控制区内的现有建筑物进行搬迁和拆除。在审批土地征用和房屋建设时,必须严格把关。 (二)继续加强对我市境内超限车辆的整治力度,经市交通局批准,各镇(乡)可以在乡村道路节点位置设置限宽限高防范设施,防止超限车辆破坏公路。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堆物作业、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水,以及进行其他危及公路畅通的活动。 五、管养资金安排 养护和管理经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乡管养的通乡公路由市交通局按照道路等级给予补助(补助明细见附件1);镇乡、村公路的养护经费,由市交通局设立40万元以奖代补基金,按照镇乡、村公路里程和管养质量考核结果(考核办法见附件2)给予各镇(乡)1—2.5万元的补助;其余不足部分由镇乡负责筹集。村民委员会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六、考核办法 由市交通局对各镇(乡)日常养护管理进行指导,每月会同镇(乡)进行检查考核,并进行通报。每季度末由市交通局对各镇(乡)管养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本季度养护经费。年终综合考评后,兑现全年养护经费和以奖代补基金。
附件:1、绵竹市通乡公路管养补助明细表 2、绵竹市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1:绵竹市通乡公路管养补助明细表
附件2:
绵竹市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一、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一)各镇(乡)建立了管养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和管理养护人员,落实了管养经费。(20分) (二)加强路面日常保养、清扫,保持路面整洁、无堆积物、无坑洞;防止路面松散、裂缝和拥包;确保路面安全、舒适的行驶性能。(40分) (三)路肩无车辙、坑洼、隆起、沉陷,横坡适度,边坡舒适,表面坚实、整洁、平整;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无淤塞,排水畅通,不积水。(10分) (四)保持桥涵完好,无损坏;确保桥涵两头不出现跳车等现象。(10分) (五)保持公路沿线设施、标志完整无缺损,字面清晰。(10分) (六)行道树达到一定的绿化率,经常修枝保持整齐、美观;适时进行病虫害防治。(10分) (七)由镇乡负责辖区道路安全管理工作。 二、补助标准 (一)镇乡管养的通镇乡公路部分 1.综合评分90分以上的兑现全部养护经费; 2.综合评分85-90分的按95%兑现养护经费; 3.综合评分80-85分的按90%兑现养护经费; 4.综合评分70-80分的按得分比例兑现养护经费; 5.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下的不予兑现养护经费,并通报全市。 (二)镇(乡)、村道路部分 交通局对全市镇乡、村道路养护管理设立40万元以奖代补基金,根据各镇乡养护管理里程和考评得分情况给予补助。年度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的,奖励25000元;年度综合评分在85-90分的,奖励20000元;年度综合评分在80-85分的,奖励10000元。年度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下的,不予奖励。 三、考核办法 由绵竹市公路管理所对各镇乡日常养护进行指导,每月会同镇乡进行检查考核,并进行通报。每季度末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安监、“三办”等有关部门配合对各镇乡管养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本季度养护经费。年度综合考评后,兑现全年养护经费和镇乡、村道路以奖代补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