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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
政务新闻录入:zy    责任编辑:zy  更新时间:2009-9-15 10:42:05 文章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环保部、农业部、水利部联合发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
  规划指出,要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以自然修复为主,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以生物措施为主,全面恢复灾区林草植被,保护生物多样性,治理水土流失,加大环境治理力度,逐步恢复重要生态环境功能,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规划提出,要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恢复灾区森林植被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恢复重建受损的自然保护区,林木种苗生产和牧草种子基地生产能力恢复到灾前水平,使水土流失得到一定控制,森林、草地等生态功能初步恢复。恢复重建灾区受损的生态保护、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使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恢复。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灾区环境质量基本恢复到震前水平。
  规划明确了生态系统修复、环境整治、大熊猫栖息地及自然保护区恢复、林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的任务和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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