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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镇体系专项规划》
政务新闻录入:zy    责任编辑:zy  更新时间:2009-9-15 10:38:43 文章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镇体系专项规划》。
  规划指出,要优先恢复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尽快恢复生产条件,合理调整城镇和基础设施布局,逐步恢复人居环境,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城镇体系。
  规划提出,要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城镇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城镇布局得到优化,功能得到恢复或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得到加强,人居环境得到改善,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规划明确了城镇恢复重建的类型、城镇人口与用地规模,以及城镇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风景名胜区、城镇地质灾害治理与综合防灾体系的恢复重建要求和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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