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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棠镇

索  引  号:510683-2022-012281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3-2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麓棠镇 关  键  词:绵竹市 人民政府 政府机构 机构职能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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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四川省绵竹市麓棠镇古楼街东延段1号

邮编:6182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6604458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保障经济建设、组织公共服务、实施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领导人大机构、人民武装等组织的工作,加强对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的领导。

(三)经济发展。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编制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辖区建设管理、重点项目促建、投资立项申报工作,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四)民生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加强民生保障。组织实施并优化教育、民政、劳动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各项公共服务。

(五)平安法治。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督、法治建设职责。负责有效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六)基层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负责辖区城乡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完善基层治理平台,组织群众和单位参与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管理。承担法律法规、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磊   党委书记

于  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冯中晟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建冬   党委副书记

赵  亮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  超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胡珏涵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马  骏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陈雯雯  党委委员、提名副镇长

胡  怡   副镇长

梁  琳   副镇长

四、机构设置

(一)镇党委机关、镇人民政府机关共设下列综合办事机构:

1.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务、人大、政协、宣传、统战、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群团等工作;承担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负责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员队伍建设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行政监察、老干部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党史地志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指导辖区行业商会党的工作。负责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

2.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绩效管理、后勤保障、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镇国有资产管理及内审工作。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集体资产管理与村(社区)“三资”财务指导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落地。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统筹推进一、二、三产业的发展,抓好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商务、科技、科协等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审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和管理。负责辖区的统计工作,牵头做好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劳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老龄、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红会、慈善、退役军人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5.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提出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安全、综合治理、平安法治建设、群众工作、信访稳定、社会治安、行政司法、矛盾纠纷化解、禁毒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健全防范控制网络,做好预防、教育和转化工作。负责辖区志愿服务工作,指导辖区社会志愿组织、村(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6.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调度派驻镇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并移送违法线索,接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应急管理,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管理、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道路安全、燃气安全等工作。配合开展砂石整治、消防相关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健全并严格执行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督促问题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牵头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和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协助做好区域内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

7.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和规划、村镇建设、农房建设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负责组织编制乡村国土空间体系规划、专项规划及审查报批工作,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承担农房建设监督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聚居点建设等项目的选址、用地等工作;负责林业、林权管理;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配合开展道路建设及维护工作。

(二)事业机构设置:

1.设立麓棠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麓棠镇人民政府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2名。主要职责:负责辖区村(社区)服务、政务服务、农民工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等便民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麓棠镇便民服务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

(1)民生服务股。主要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的处理,负责劳动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回引、创业、培训、维权救助、公益性岗位等服务相关工作。

(2)政务服务股。主要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办理,负责下放至辖区的政务服务事项代办服务工作,协助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

2.设立麓棠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麓棠镇人民政府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职责:负责农业、畜牧、水务等涉农事务。负责城乡融合发展及相关产业的培育服务、乡村振兴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管护等工作。负责村(社区)“三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农机、气象等农业服务。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养殖业发展与污染防治等涉农事务。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服务工作。负责移民、惠农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服务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设立麓棠镇群众工作服务中心,为麓棠镇人民政府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负责群众来访接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社区网格化服务等工作。负责群众建议和社情民意的征集、收集工作。承办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市市民服务中心转办事项及上级或本级人民政府交办处理的群众事项。参与城乡基层治理服务性事项。配合开展信访稳定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设立麓棠镇文旅发展中心,为麓棠镇人民政府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承担文化、宣传、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道德教育、传播文化与科学、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开展志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服务等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及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参与全域旅游的规划、建设、开发等实施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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